以一个公司为案例的会计论文题目,以一个公司为案例的会计论文题目要写上公司名称吗

以一个公司为案例的会计论文题目,以一个公司为案例的会计论文题目要写上公司名称吗

近几年来,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,在我们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,有时为解决资金紧缺的矛盾,一些企业采取直接或间接的形式迸行资金融通,企业之间互相拆借资金现象十分普遍,在这一过程中的相关涉税问题,我将以案例的形式进行深度解析。

案例分析

2013年,曾经的一个下属会计小张在某生物医药公司(以下简称A公司)工作,向我请教了一下业务问题:他所在公司隶属某医药集团,且该集团下属有18个子公司。2013年9月,小张公司准备新增一药物研发项目,融资以后还缺5000万元.

A公司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D公司有富余资金,但是,D公司对A公司缺乏信任,不想借给A公司;A 公司的有关人员了解到,C公司与D公司的关系比较好,由C公司向其借款是没有问题的,而C公司表示,如果是B公司出面,则可以为其出力。B公司正好是A公司的协作单位。

于是,A公司通过B公司和C公司以递进借贷的形式向D公司借到了这笔钱(借款时限为一年,约定年利率为10%,城建税适用税率为7%,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%)。咨询这笔业务是否存在涉税问题?

业务分析

对这笔业务进行具体分析,才可能发现其中的问题。D公司向其他企业借出资金,同时收取利息为:5000×10%=500 (万元)

应当缴纳增值税为:500×5%=25 (万元)

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为:25×(7%+3%)=2.5 (万元〉

D公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:(500-25-2.5)×25%=118.13(万元)

为使分析简单化,这里就不考虑在借贷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和其他费用

D公司在这笔借贷业务中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为25+2.5+118.13=145.63(万元〉

同理,B公司和C公司应当计算缴纳有关税收也均为145.63万元.

在这个活动中,每个公司都缴了一笔可观的税收。但是,如果利用纳税筹划的原理作迸一步分析,这笔业务合计多缴税291.26万元.

企业筹划

在看似简单的业务下,如未能仔细认真筹划,就有可能因此而缴纳上百万元的税费。

A公司会计小张提出将循环借贷筹资改为循环投资的方式。

的确,如果将借款改为投资,根据现行税法规定,以现金投资所取得的收入属于分配,不用缴纳增值税、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税.但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:500×25%=125(万元)

每个环节比原方案少缴税为:500 × 5%× (1+7%+3%) =27.5(万元)

这样操作三个环节合计可以节税为:27.5×3=82.5(万元)

为此,我提出了反对意见。

将借贷行为筹划成投资行为,存在被税务局认定为偷税行为的风险。因为这种递进式循环借贷改为投资的方式来操作,双方事实上并未约定共组风险,共负盈亏,很容易被税局认定为不是投资行为。

依据:

〈国税函[1995]第156号文件〉第十条指出,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,并收取资金占用费,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,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予他人使用的行为,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,按 “金融保险业”税自征收增值税。

筹划建议

这个案例的最大特点就是多环节操作,从而导致有关企业多缴税.因此,解决问题的思路还应当在业务操作流程上做文章.

筹划建议:将借贷改为担保,这样可以解决困循环借款而造成的重复纳税问题.由于是担保,B公司和C公司没有取得收入,所以本来应当分别缴纳的有关税收145.63万元就不需要缴了,两家公司合计可以节税 291.26万元。

筹划总结

企业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在现行税制条件下,通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,适当安排投资行为和业务流程,通过巧妙的财务协调和会计处理,合理地安排纳税方案,在合法的前提下,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涉税经济行为。

从实际操作过程来看,一个好的税收筹划方案,绝大多数都是从业务流程切入,通过机构设置、业务协调,将企业的税收负担安排在最佳状态。

对于本案例而言,将借贷关系改为担保关系,既没有改变相关企业的权利和义务,也没有增加任何一个参与方的 义务,操作起来简便易行;而且的确让有关企业少缴了税,最终被各方所接受也在情理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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